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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离岸收入豁免做账

来自:香港鸿球国际商务 发布时间:2015-06-09

香港采用地域来源原则征税,即只有源自香港的利润才须在香港课税,而源自其他地方的利润则不须在香港缴纳利得税。简言之,即使在香港成立了有限公司,但如果公司业务利润并非来自香港,公司便可于申报香港利得税时,同时向香港税局申请“离岸收入”以豁免缴纳香港利得税。确定利润的来源地须根据有关个案的事实而决定,所以并无一个可以概括适用于各种不同情况的通则。利润是否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是由利润的性质及产生有关利润的交易的性质所决定。所以香港公司在税务上应做出怎样的安排才能完全符合“离岸收入”之利得税豁免要求,香港税局并未有明确的规定。所以需要一个专业的做账顾问鸿球国际-020-34899211 我们给予您专业的意见指导是十分重要的,可以避免一些不应该出现的错误。

很多人都以为我注册香港公司就不需要交税,就是离岸收入,这是错误的认识,香港公司注册后,如果在日常管理和业务管理上不规范就有可能导致需要缴税了,也就是说不是注册香港公司的收入都是离岸收入的。

香港离岸公司豁免做账

我们都知道 如果香港离岸公司收入盈利是离岸收入,那么就不用交税,而如何证明这些离岸豁免收入的合法性,就需要出核数报告进行递交说明:

1、离岸豁免的基本条件:

供应商和客户均不是香港客商

订单的签署过程均不在香港发生;

货物未在香港发生报关、收发货等;

未在香港有实体的办公室和聘请香港员工;

未在香港政府留有任何经营纪录等。

备注:

近来我们的案例反映对在香港本地银行进行大量大额信用证贴现对离岸通过率会有影响,但通过离岸帐户贴现没有影响。

2、离岸豁免做账免税申请:

做帐审计---将经审计报表与报告交税局提出申请---税务发出离岸问题信件---撰写回复信件及相关资料交税局---税局下审批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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