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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股权转让

来自:香港鸿球国际商务 发布时间:2013-05-08

香港公司股权转让

公司股份转让是指香港注册公司的现任股东把其手上持有的公司全部或部分股份出售给其他的的行为。香港《公司条例》未对香港公司股份转让做出明确的规定,通常香港公司股份转让的相关规定及限制都是在香港公司章程中体现。


香港公司股权转让程序如下:
1. 股东与他人以书面或口头的方式订立股份买卖合同;
2. 提交香港公司股份转让文件;通常情况下股份转让的文书形式即由香港公司股份的转让人和受让人签署的文件;
3. 登记,如果公司章程细则规定了股份转让登记的相关事项,香港公司董事会则须遵守。香港法律规定,香港公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对尚未缴清股本的股份之转让, 和公司已有留置权的股份之转让,可拒绝登记。另外,私人公司董事会无须说明任何理由,无论有关股份是否已缴清股本都可拒绝登记。

一、公司股权转让给第三方的一般程序

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和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4、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5、评估、验资(私营有限公司也可以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6、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资。
7、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集体企业性质的企业需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按《工会法》条例形成职代会决议。有限公司性质的需召开股东(部分)大会,并形成股东大会决议,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表决方法通过并形成书面的股东会决议。
8、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9、出让方和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
10、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私营有限公司可不需要)。
11、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二、相关事项说明

1、股权转让协议,主要是般权转让双方对股权转让份额、转让价格、转让价款、交割日期、公司债权债务的承担等作出约定的书面法律文件,由于该文件的重要性,多数情况下转让双方会委托律师来起草,因此内容都比较详尽。如果转让双方自行起草,则该协议必须对前述基本事项都作出约定。另外,如果转让的是国有股的,需要提供本地产权交易所的产权交易合同和产权交割单情况,除此之外,还要提供政府部门同意股权转让的批准文件。
2、老股东会决议,主要内容包括公司所有股东同意股权转让的决议、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决议等。
3、新股东会决议,主要内容包括新的全体股东对公司管理人员,包括董事、监事、经理的任免决议,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还需对法定代表人任免作出决议,对公司章程的修改决议等。
4、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章程。公司股权转让,公司股东也必然发生变更,因此公司新的全体股东将对公司原有章程进行修改。为此,建议向工商登记部门提供公司章程修正案,这样便于工商登记人员和原有章程进行核对。如果单纯提供新的公司章程,有的工商登记部门不一定受理。
5、上述法律文件全部准备好后,承办人员需填写工商登记部门提供的空白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需要注意的是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一页中,如果新的法定代表人系由公司大股东委派产生,该页除了本公司盖章外,还必须盖有该股东的印章,如果该股东是自然人,该自然人应当亲笔签名。

三、对于公司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需提供以下身份证明文件,其中审查函、承诺书一、承诺书二、任职证明,工商登记部门都有固定的格式,只需有关单位、人员签章即可:

1、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复印件,原件同时提供以备工商登记部门核对。
2、审查函或者承诺书一。审查函是管理人员住所地的公安派出机构对该管理人员是否有刑事犯罪记录的书面证明,承诺书一是管理人员承诺不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企业管理人员情形的书面承诺,这两份文件提供其中任意一份即可。需要注意的是承诺书中,如果管理人员系由公司大股东委派产生,该页只需盖该股东的印章;同上,如果该股东是自然人,该自然人亲自签名即可;如果管理人员是由全体股东选举产生,还需全体股东盖章或签字加以证明。
3、非在职证明或者承诺书二。非在职证明由管理人员住所地居委会或其原任职单位出具,承诺书二是管理人员承诺非国家公务员、其他公司管理人员等的书面承诺。
4、任职证明,如果管理人员是大股东委派,除本公司盖章外,还需加盖大股东印章或签名;如果管理人员是选举产生,还需全体股东盖章或签字加以证明。

四、其他需要提供的文件包括:

1、新股东的身份证明,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提供自己签名的履历表和审查函,审查函的内容同上。新股东如桌是公司的,还需提供该股东的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表中注意审查公司对外投资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50%的规定、加盖该股东的公章。
2、会计报表复印件和该股东承诺报表真实的承诺书三。
3、公司年检审计报告复印件。

除了股份公司无记名股票转让和上市公司流通股转让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情况以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权通常都要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股东要成功地转让其拥有的全部或部分股权,受让方要成功地取得该全部或部分股权而成为新股东,都必须遵守《民法通则》、《合同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得违反强行性规范。任何规避法律的合同安排都是法律禁止和否定的。无论股权转让合同签订还是履行都必须遵守法律、尊重公序良俗、遵从交易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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